教代会特别会议通过学校章程及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意见

625日至26日,我校举行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特别会议,审议《肇庆学院章程(草案)》和《肇庆学院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加快建设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的实施意见(草案)》。
  曾桓松、和飞、叶峥嵘、黄劲松、周苏平、王忠、林俊睦、胡宝坚等校领导出席大会。
  25日下午,大会在雄壮的国歌中开幕。校长和飞就《章程(草案)》、《实施意见(草案)》起草情况作说明。他指出,《章程(草案)》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制度建设的要求,涵盖了《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十项法定内容,其中重点对学校的性质、任务、组织结构和主要活动等最基本内容进行了规定。《实施意见(草案)》共分为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提出了“素质为魂,能力为本,崇尚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与培养途径,同时也提出要把我校建设成为广东乃至全国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示范学校。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主要包括体制机制改革、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等教学综合改革,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制度改革,教学资源和平台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鼓励开展应用型科学研究等。第三部分是推进措施与保障机制,包括组织领导、系统规划、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激励约束机制和校园文化建设等。
  26日上午,大会首先进行分组讨论。代表们以学校主人翁的精神,围绕这两份事关学校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文件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随后,大会进行表决,一致通过本次大会决议。
  决议强调,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按章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我校的章程结合了学校办学历史、发展实际和愿景目标,规范了学校内外部关系,阐明了学校办学主要活动,明晰了内容治理结构,强调学术组织职能和民主管理,突出了师生主体地地位,是推动我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决议同时强调,《实施意见(草案)》顺应了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对高水平应用型人才需求,体现了我校办学理念和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定位,明确了落实我校人才培养改革任务的措施,突出了协同创新和协同育人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我校实施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
  校党委书记曾桓松代表校党委致闭幕辞。他指出,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又是全面深化改革之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之年,大会通过的两份文件必将对我校的“十三五”事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希望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及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学校的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希望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将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全体师生员工要深入学习贯彻这两份制度文件,进一步树立法治思维和改革意识,同心同德,凝心聚力,使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综合大学的目标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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